一、领导班子成员:
书记:金梅
副书记:张浩、胡雁、赵福伟
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易爱国
二、内设部门和机构
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市直机关工会、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三、主要职责任务
(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市委对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对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指导和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市直机关科级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做好市直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市直机关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及所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免。
(六)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七)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不同特点,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工作,并三县四区机关党的工作加强联系、指导和组织交流。
(八)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